关于取消实践考核的通知

2016-12-06 11:27:41

中估协发〔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实践考核,不再委托省级行业协会组织各考核点的考评工作。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办理执业登记,并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2016年12月1日

http://www.nmgland.org.cn/uploadfile/2016/1213/20161213100216319.pdf
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 版本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2002-2016
蒙ICP备16005709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1129号


电话:0471-6242678 传真:0471-624250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日盛茂街三中西墙 邮编:0100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