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远程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6-12-13 09:31:16

中估协发〔2016〕29号
 

各土地登记代理人: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16年继续教育活动计划通知》(中估协发〔2016〕9号),为满足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需求,做好会员服务,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现开展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远程继续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12日-2017年3月31日
    二、培训内容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三、培训方式
   登录“土地登记代理人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参加学习,学习完成后由中估协统一核定2016年度继续教育20学时。
   四、培训对象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中估协完成登记手续的,免费参加培训;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但未完成登记手续的,需通过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填写申请表,并向远程继续教育系统服务方缴纳培训费(100元/人)后参加培训。
   土地登记代理人登记情况可通过“全国土地登记代理执业机构和人员公示系统”查询,若未在中估协登记的,可通过“全国土地登记代理登记服务系统”履行登记手续。
   五、联系方式
   网络继续教育技术服务:010-57036508;
    中估协会员二部:010-62115107。
   六、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人远程继续教育系统:http://learn.creva.org.cn/;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执业机构和人员公示系统:http://www.creva.org.cn/land/;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登记服务系统:http://lra.creva.org.cn/ 。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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