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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初始登记指南
2018-03-20 15:48:50
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
一、申请初试执业登记的要求:
1.1依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1.2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中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二、初始登记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2.1《土地估价师初始登记申请表》;
2.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最
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3登记申请人与所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
印件;
2.4能有效证明登记申请人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专职从业的重要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明等。
三、土地估价师初始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3.1执业登记申请人须通过中估协网站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信息系统(
http://www.creva.org.cn/public/PerLogin.aspx
)填写并打印《土地估价师初始登记申请表》,《土地估价师初始登记申请表》与2.2、2.3、2.4项要求提交的材料复印件,
一式两份上报内土协
,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
3.2协会对初始登记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汇总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申请名单,并将其中一份材料提交中估协,另一份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3.3中估协和内土协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发现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存在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告知初始登记申请人,并指出应做的补充和修改;
3.4中估协受理初始登记材料的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于每个月月底在中估协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0天;
3.5对不符合执业登记条件的,中估协书面通知执业登记申请人及其所在从业机构,同时抄送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各省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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